TO爱吃野味的朋友,风味换风险,不值当
小时候过过一段不一样的“吃肉”生活,父亲是师大生命科学院的教师,那时还叫生物系,这个系当年是个冷门,没什么人念,当教师的收入自然也不会高,对我来说父亲这份差事唯一的好处就是能让我吃到各种各样的“肉”。
生物系总是要做解剖实验,所以养着一笼一笼的小白鼠,那个年代,物质不是太丰富,解剖过的老鼠肉浪费太可惜,父亲有时候会拿些没打过药的回来,细细的剁了,放红椒爆炒,不得不承认,这种养殖的啮齿动物很是鲜嫩。
做标本的动物只留一张皮,肉如果还新鲜,也不随便扔,有一次父亲端了锅汤上桌,说是做海龟标本剔下的肉炖的,也就吃个新鲜,肉很柴,汤也没什么意思。但另一回同样是爆炒,虽然没有二两肉,却实在好吃,爸爸说那是刺猬。
动物园熊猫死了,拿到系里来做标本,听说要吃熊猫肉,那一整天我都在某种怪异的期待中度过,最后没吃成,说是肉已经臭了,当时还挺懊恼。
八十年代,长沙还不兴吃蛇,父亲去广州出差,带回几罐三蛇羹罐头,脑海中斗争再三,吃了两口,比想象中的味道要美百倍。
特别喜欢小动物,养过乌龟麻雀荷兰猪,每次养得都很精心,投入了许多感情,乌龟不见了和麻雀死的好长一段时间,时常会独自流泪。所以父亲在把我每天带到草地玩耍的荷兰猪送给我五叔时,骗我是交给他寄养了,过了半年听到五叔说漏嘴盛赞豚鼠的美味的那一刻,才晓得我的宠物没活过当天子时,心里非常难过。
有一次听东北转学来的同学说起吃蚂蚱眉飞色舞,搞得我馋虫大发,跑到草丛里捉了一塑料袋土蚱蜢,回家座锅烧油炸了,放一撮盐,像吃油渣一般吃了,那是我最初的烹饪经验。
搞生物的和学医的人,其实最不忌口,但还是有些肉类令他们发怵,父亲有一次去外地同学家吃饭,端上一碗菜,说是腊牛肉,后来在他家阳台发现挂着一排的烟熏猴子才大呼上当,同学解释说是怕父亲不吃,所以好意隐瞒,父亲说起这件事恨得牙痒痒,说阳台上好像挂着一排人。
还有许多类似的情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了我和朋友吹嘘的资本。
从前长沙有个地方,专门吃当下谈之色变的野味,后来被取缔了,叫做老照壁,就在现在的先锋厅。
小时候每次去到那里,心中总是五味杂陈,那些穿山甲,竹鼠,果子狸,狍子,麂子虽然我都见过标本,但看到它们待在肮脏的铁笼中或无精打采,或困兽犹斗,第一次觉得这些即将成为食物的野兽可怜,当然,老照壁的饭我从来没吃过,也不是因为道德高尚,毕竟一家两个月薪几百的穷教师哪里吃得起动辄几百上千的饭菜哟。
野味虽然没在老照壁吃过,但后来当记者时在湘西跑得多,那些狍子麂子野猪野兔还是吃了些,后来长沙有个叫鹿回头以经营野味闻名,间常去过几次,在那里吃过竹鼠大雁梅花鹿什么的,手艺还不错,现在好像也找不到了。
十年前在广州生活过一段时间,又吃了蛮多未被驯化的肉,广州人的餐单是真挑战人类极限,原则上一个生物系混大的男人很难被食物震撼,但那些“叫三声”,猴脑之类的残忍吃法还是足够令我“隔一丈远”,总觉得这玩意整得有些没边了。
由于生活环境和工作经历,各类“肉食”也算吃了个七七八八,总的来说相同物种的肉,从味道上来讲小的比大的嫩,大的比小的香,家养的比野生的嫩,野生的又比家养的更具风味。
其实味道取决于它们的食物和生长周期,吃野食和生长周期长的更有风味,生长周期短的则更柔嫩一些。
比如跑山的老鸡鲜香无比,但不炖个几个小时就嚼不烂,炒着吃想都不要想。而野鸡你不把香辛佐料放齐了红烧,那会骚得没法下口。至于昆虫,除了广东的“桂花蝉”卤着吃,其它的基本都是油炸,在我看来,炸过的昆虫都是一个味,酥脆香口,总归不如花生米。
食物这件事包含有太多历史和人文的东西,一定要对谁说教容易挨骂,猪肉我们喜欢得不得了,但穆斯林认为脏,会玷污人。牛肉还要几多美味?但多数印度人不吃,对他们来说那是圣物。
狗肉在从战国时期起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们主要的肉食来源,自古就唤作“香肉”,高丽国和瑞士都爱吃,贵州花江狗肉柳州脆皮狗,哪怕是长沙党校的红焖狗肉依我看统统都是人间美味,但提起这个,爱狗人士立马把你喷成狗。
毕竟人在食物链顶端,手握选择权,吃什么不吃什么,各有各的道理。
至于野味,千把年前好多人要吃肉还只有野味可吃,那些海捕的鱼虾蟹,长江黄河里的时令河鲜也不知道算不算野味。
从前湖南人极少吃蛇,那是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现在要是一纸禁令下来说不准吃口味蛇了,恐怕有几个地方的人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虽然在野味这件事上存在各种矛盾和悖论,而且风味的确胜过圈养的动物,但我个人认为野味并不是不能放弃的,首先古人是聪明的,但凡好吃的肉肉,他们都会想办法把它圈养起来慢慢享用,家猪不就是野猪改良的嘛!试想您一辈子只能选择两种肉,不是猪肉就是果子狸,我相信绝没几个人会选后者。
其次野味虽然风味独特,但一般人接受不了,烹饪时不下重手避味会难以下咽,试试清炖个竹鼠吃吃,能吃完一条腿我都要给你作个揖,吃来吃去总归就是那么几种做法,毕竟还是单调。再者说了,大多数野物每天翻山越岭找吃的,个个都是肌肉男,肉质过于结实粗糙,脂肪少,口感很差,你以为和牛为什么那么贵?那家伙成天不干活,吃了睡睡了吃,脂肪都长到肉里了,嫩着哩!
喜爱野味的人可以扪心自问,你们到底是喜欢它的味道多一些,还是猎奇心理在作祟?
这和我在朋友面前吹牛逼说当年我差点儿吃了熊猫肉应该是一个心态,而熊猫肉真的好吃吗?我可不这么认为。吃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肉,也没觉得得到了多大享受,也就跟人吹牛逼的时候还行,后来细想,无非就是尝了个鲜,并没什么大不了的。
蝙蝠这种东西就不争论了,长得一副人神共愤的样子都算了,还身携无数病毒,即便它是好吃的,如果没到饿死那一步,也完全没必要要去吃,倒不是说吃它会染病,相信高温下来什么病毒都死了,但捉蝙蝠的人也许就要倒霉。真有这力气,不如研究研究这个物种怎样为我所用,看人家蝙蝠侠,多拉风!
风味有许多,放弃一些无碍,而来自未知的风险过大,人类可担不起,用风味换风险,不值当,如果仅仅为了尝鲜,就更划不来了。美食,如果脱离了味觉而变成自我人设的炫耀,是否违背初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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