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林中国专家完全可以质疑美国政体的合法性
最近看到一个视频,李世默在荷兰NEXUS顶级智库峰会上与一帮西方智囊的精彩对话,主题就是讨论中国政体的“合法性”。报道说李世默头脑冷静、逻辑清晰、舌战群雄!在我看来,李先生太过文雅,他并没有去充分质疑西方政体的合法性,仅仅是在申辩。
长期以来,西方的主要是美国的政界和学界都在质疑中国政体的合法性。经过媒体的渲染和中国公知的加持,美国对中国政体合法性的质疑已经成为美国政客攻击中国现存社会制度的重要抓手。
在美国及西方的话语体系中,所谓“合法性”即等价于“票选制”。他们认为,他们的总统是民众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选票代表人民的意愿,因此他们的政府是民选政府,具有天然的合法性。这里蕴含的逻辑是“程序正义”原则。即只要“程序合规”,那么程序运作的结果就是正义、合法的。美国总统选举的程序是严格按照选举法来的,所以选举结果必然是正义的,选出的总统就是符合人民意愿的,他领导的政府具有天然的合法性。
对于美国式民主政体设计,当初的理想或许是这个意思。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这套政治体制在现实中不断被垄断资本利益集团侵蚀,它已经被美国的所谓“先贤”的不肖子孙们弄得面目全非了。下面我们不妨简单罗列一下资本对美国政治的影响:
第一,权钱交易合法化
美国《联邦选举竞选法》对政治献金的定义是:所谓政治捐献是指金钱或有价物的赠与、捐赠、借贷、垫付或储存,用以影响联邦公职的选举。请特别注意“影响”一词,这可是法律文件明文规定要“影响”选举的,即这种“影响”是合法的!表面上,各州法律对政治献金做了一系列的规定,以防止接受人对献金人进行利益回报。但事实上,这种利益回报基本上是“公开透明”的,献金方完全可以理直气壮没有任何道德负担地“求回报”。现任总统拜登的基本盘就是科技、金融、医疗和新能源,这些行业是对拜登捐款最多的行业。拜登必须兑现承诺回报这些金主,这就是拜登政府包括遏制中国在内的一系列行为背后真实的和必然的逻辑。
第二,媒体左右选举
献金对献金者,事实上是一种高风险投资,是竞选双方的资本博弈。所以,双方背后的金主都会不惜血本地相互斗法,控制媒体是金主的重要手段之一。媒体对政治对手无底线的攻击在美国已经是常态,这种攻击以最大限度地影响公众的投票倾向:投不投票和投票给谁。媒体左右选举最明显的例子是,美国媒体居然敢违反宪法限制在任总统特朗普的言论自由来干预选举。没有资本支持,哪个媒体有这么大的胆子?
第三,可怜的实际投票率
据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当地时间4日上午(北京时间4日晚间)的微博统计,至少有1.亿美国人在年总统大选中投票,合格选民当中的投票率达66.8%,为年以来最高。拜登得票率占已投票人数的51%,即投票给拜登的人数占总合格选民数的34.4%。即全美仅34.4的选民投票选拜登作为美国第46届总统。也就是说,最多也仅有三分之一的选民投票给拜登,但它却“代表”了全体选民的意愿,而这三分之一的选民选择拜登还是因为接受媒体不断的蛊惑。
可见,所谓民选、民有、民享本质上是资选、资有、资享。疫情在美国爆发,为啥“民选”“民有”的美国政府不去认真抗疫让选民享受“不受病毒侵害”的安全呢?大家记得德州暴风雪导致大面积停电,面对受影响的民众,德州的一位市长说:“没有谁欠你或你的家人什么。在这样的困难时期,地方政府也没有责任支持你们!是自己游泳还是沉到水底,这是你的选择!市和县政府,以及电力供应商或任何其他服务企业,不欠你任何钱!”其实,这家伙很诚实,他的话就是美国政府的回答:美国政府是“有限责任政府”,美国政府不救民众是合法的,是合美式政治道德的。所以,至今新冠病毒致死60万,美国政府没有责任。政府的责任是什么呢?政客们说是“保经济”,潜台词其实是兑现对资本的承诺,保证资本利益集团赚钱。
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设计这套制度的美国“先贤”们,他们不仅是高明的政治家也是出色的心理学家。他们抓住了民众渴求“民主”的心理:总统是我自己选的,那就是我的总统。无论选出的总统是个什么东西,我既然做了我自己的选择,我就得服从规则、接受结果。总统是我选的,我有什么理由不认可呢?即便不满意,四年后又重新选一个嘛!这个办法既满足了民众“民主”的心理需求,又消解了社会矛盾;既保障了政府的权利,又逃脱了政府的责任。至于选上的总统具体如何施政和民众关系就不大了。如果遇到风险太大的决策,总统自己不敢担了,还可以全民公决嘛!这锅不就甩给民众了吗?选民不又享受了一次“民主”盛宴了吗?英国脱欧公决不就是如此操作的吗?有句话叫“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来形容“民主国家”选民们再恰当不过了。
美国政客对这套制度迷之自信、钟爱有加。他们认为美国制度是“历史的终结”,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他们称之为“民主”,其标志是“一人一票”。凡是“一人一票”的就叫“民主”国家,否则就叫“威权”国家。他们给中国就扣的是“威权”这顶帽子,威权政体天然不具有合法性。所以在他们看来中国政体不具有合法性。美国政客的这套的说法唬了许多善良的中国人,但我们稍稍动点脑筋就不难反驳,反驳点就是合法性的定义。
那么,我们的合法性的定义是什么呢?那就是“实质合法”,而不是“程序合法”。“程序合法”本质上是“形式合法”,即民众在这个体制下经过某种被规定的形式表达意愿,这个体制就是合法的。“实质合法”指:民众通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建立起来的能代表自己根本利益政体,民众对这个政体充分信任同时一直有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意愿,这个政体就叫做实质合法的政体。投票是一种短时间决定自己的意愿的方式,这种方式过于简单有时甚至粗暴,民众很可能因为某种外在的或内在的因素表达出与自己真实愿望相反的态度,正因为票决制有这个特点,所以很容易被资本雇佣的媒体左右。“一人一票”是一种典型的“形式合法”方式,既然是形式当然就可以有别的选择,不用拿“一人一票”简单地等同于“实质合法”。比如旧中国,中国人民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政府腐败无能,人民一盘散沙,怎么可以做到“一人一票”呢?于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将人民团结组织起来艰苦奋斗了二十八年,这个过程人民是用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压迫的行动“投票”的,由此建立的政权就是人民自己的政权,这就是“实质合法”。因为行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最能反应人民的真实意愿。解放后,党和政府坚持初心,继续团结带领人民走创造美好生活之路。短短七十年,人民用自己建设强大祖国的行动继续“投票”,表达着自己愿意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复兴中华民族的真实愿望,这就是“实质合法”。
一个政体的“实质合法”与“形式合法”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第一,“实质合法”是民众用长时间(绝大多数情况是终其一身)表达自己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政体经受住了长期实践的检验与考验,这种政体的合法性没有被质疑的空间。“程序合法”是“形式合法”的一种,它是指这个体制存在民众用一种固定的形式短暂的决定对某事的态度的过程,可能是真实反映民众意愿也可能没有真实反映民众意愿,这种政体的合法性存在被质疑的空间。
第二,“实质合法”包含着“形式合法”,反之则不然。在“实质合法”的体制下,民众表达意愿的方式不唯一。依具体条件而定,可以是投票、也可以是直接用文字表达意见、或坐下来商量。比如,中国进行的基层直选,高层逐层间接选举。又比如把国家的重大法律草案、规划草案等放在网络上,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即便是投票表决,也要事先充分协商,以求得最大公约数。也就是说,在民众表达意愿前有充分的思考、交流和协商过程。这是一次性投票决定所做不到的。
第三,中国政体的“实质合法”还在于它杜绝被利益集团绑架和个别人利用。在基层直选中,有的地方就出现被不法势力操纵的个案,地方选举中也出现贿选的案例。中国有相应的监察系统,一经发现必须依法处理。这些个案的出现也证明,唯票选制的合法性是得不到保证的,所以中国在决策问题上才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根据情况哪种方式更科学、更有效、更能反映真实民意就用哪种。
第四,“实质合法”的政体比“形式合法”的政体更有效能。因为长期致力于对人民利益的准确把握,同时有一套既民主又集中的决策体系,所以中国现在的政体运行极为高效,最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包括自我纠错的大事。比如反腐倡廉、比如环境保护、比如脱贫攻坚,最典型的例子莫若抗疫成功,与美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归根到底,实质合法的政体本身就是人民建立的,是民意集中的产物,没有必要时时刻刻用一种“形式”来标榜自己的“合法性”。美国政体是少数资本代言人建立的,美国是一个伪装成国家的公司。美国这种纯“形式合法”的政体才底气不足,于是才偷换概念,把一种“形式”和事物的“实质”相混淆。美国极力推销自己的所谓“民主”政体,其目的不外乎使得“美式民主”政体更好的成为对美国人民利益和世界人民利益的收割机和掠夺器!这么多年,美国输出“民主”制造了多少灾难,毁灭了多少生命,颠覆了多少国家,罪恶滔天、罄竹难书。当下它更加紧了这种毁灭、颠覆和掠夺。叙利亚战火未息,最近又公然颠覆古巴。据报道被中国多次拒绝通话后,美防长气急败坏,五角大楼亮出对华开战时间表!丧心病狂,莫此为甚!
辨析清楚“实质合法”与“形式合法”的概念意义非凡,它使得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质疑美国政体的合法性。一个政体,不关心民众疾苦,甚至置人民的生命安全而不顾,还妄称自己“合法”,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辨析清楚“实质合法”和“形式合法”的意义更在于我们对自己的政体更有理论自信:我们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这是中国战胜一切敌人的最大的底气。七十年前美国政客不懂,七十年后他们还是不明白。无论他们的战争威胁是虚张声势还是真有企图,中国人民都能沉着应对。因为胜利总是是属于人民的!
注:本文作者牟林为秦安战略研究院“美国工作组”核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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