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宗教宽容与经济机遇塞法尔迪犹太
如果说宗教裁判所的迫害是塞法尔迪犹太人大规模流动的推力,那么新生的荷兰共和国所难得拥有的宗教宽容的社会环境与有利的经济环境则是促使塞法尔迪犹太人移民荷兰的拉力。
塞法尔迪犹太人移民到欧洲西北部低地国家大约开始于16世纪90年代中期,并在17世纪中叶达到高峰”,但在此之前,荷兰并非塞法尔迪犹太人移民定居的首选之地。
逃离宗教裁判所的迫害和葡萄牙当局的强迫受洗是犹太人离开伊比利亚半岛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原因,追求更加宽容安全的生活环境在多数情况下才是他们最迫切的需求。
然而16世纪中后期,随着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菲利普二世高压政策的推行,尼德兰在政治、宗教和经济的压迫下走向“反叛”,成为塞法尔迪犹太人移民荷兰的重要契机。荷兰起义者以“保证良心自由”,废除宗教裁判所为愿,开始走向了宗教宽容之下的独立自由的抗争之路。
荷兰宗教宽容的产生不是一时的,而是和这一地区长期以来的地理、经济和政治环境密切相关。我们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尼德兰低地国家的地理环境对社会性格塑造的影响。尼德兰低地国家“似乎原本就是单纯以排水为目的而存....这一地区是欧洲北部大河,诸如莱茵河、默茲河及须德尔河汇入大海之地”。
沼泽湿地众多,土地稀薄。中世纪的荷兰省人和他们在南边的泽兰省与北边的弗里斯兰省的邻居展开了对抗大自然的无止境斗争。水、危机、英勇、荒凉的地理位置,以及为适应环境而发展的复杂自治组织,都说明了阿姆斯特丹的历史,同时也为自由主义的发展提供了适当背景。
荷兰作家马帝斯·范·博克塞尔认为:“尼德兰历史上与水的对抗塑造了一种文化上的合作道德,因此构成一个强大的社会,让人极其重视个人的价值”。对个人价值的重视和追求使得尼德兰社会更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
尼德兰地区在长期以往的自身传统中形成了以公爵为纽带,以每个省独立的政治结构和传统为依托,以城市为支柱的松散自由的政治结构。城市在这些地区国家中“已经习惯了为所欲为.....任何希望成功统治低地国家的人都不得不争取城市贵族的信任,并且说服他们打开他们的钱袋”。
尼德兰地区从中世纪以来就有自治传统,虽然在勃垦第家族统治时期有所改变,走向相对的中央集权,但在城市众多、手工业和商业集中的尼德兰地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才是一切的标准,安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稳定的秩序是尼德兰地区贵族和民众的需要。中世纪尼德兰并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采邑制结构,这也与其地理环境因素密不可分。
由于这一地区不少土地都是从大海或沼泽开垦而来,教会和贵族无法宜称拥有其所有权,这里的土地由各个社区开发出来,由居民联合组成水利委员会,负责复杂且不能中断的维修任务,让海埔新生地、水壩、堤防以及水磨顺利运作,防止水患。尼德兰低地国家的人也并没有所谓的国家认同,他们认同的是自己的省,例如荷兰省人、泽兰省人口。
在这种政治结构之下,人们的思想意识更加自由而独立,也更加注重维护个人利益。在宗教改革后,新教和天主教的冲突愈发激烈,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对新教的反对态度,在尼德兰引入宗教裁判所,成为激发北方各省“反叛”的重要原因。为保证良心自由,摆脱西班牙日益强化意识形态压迫,年1月2日,乌特勒支联盟签署协议。
在荷兰新教统治地区,“天主教失去了政治和投票的权利,他们不能在共和国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经济的繁荣使得神职人员逐步失去了作为信徒精神导师的旧有特权,社会的宽容度越来越大,使得荷兰成为当时欧洲最能够容忍不同思想和宗教信仰的地方”。
荷兰宗教环境的相对宽容,是吸引塞法尔迪犹太人移民至荷兰的原因之一,然而,我们要认识到这种宗教宽容是相对于天主教宗教裁判所的对犹太人的迫害而言的。尼德兰诸省虽然能够接纳这些新基督徒商人,但一旦他们表现出天主教的痕迹,也会受到调查与拘捕,因此,荷兰的宗教宽容是相对的。
当乌特勒支同盟的反叛省份提出任何人不得出于宗教原因而受到迫害或检查时,也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当荷兰的摄政王欢迎犹太人的到来时,宗教神职人员则表现出强烈的反对。
犹太人的行动也受到限制,比如他们不能公开宣称自己的宗教信仰,也不允许他们与基督教妇女接触。他们不能加入行会,虽然经纪人行会除外,但他们的代表人数不能超过10人。他们不能从经纪人公会的疾病基金中受益,尽管他们必须支付缴款。他们不能开店,不能卖酒,也不能有官职。
犹太人的地位不及大多数的加尔文教徒,阿姆斯特丹允许贫穷和富有的犹太人自由进入,但不允许他们成为公民。直到年,一项总督令才给予了居住在荷兰的犹太人与.其他荷兰人在与外国或贸易伙伴的关系中同等的荷兰臣民地位。
“荷兰联合省所标榜的宽容,肯定不是原则性政策的结果,而是希望在一个多宗教的国家里维持国内和平的政治当局之间的务实对峙的结果。在这个社会里,有许多移民和持不同政见者,还有加尔文教派和天主教的神职人员,如果他们有能力的话,他们会从事不容忍和不公正的行为”。
不难理解,阿姆斯特丹当局允许塞法尔迪犹太人定居并在之后逐渐允许犹太人自由崇拜,有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但从根本上来看,宗教的宽容只是外在表象,他们更多的是出于经济动机而放宽了对犹太人的限制。
因为众所周知的是,这些移民荷兰的犹太人与外国市场保持着重要的商业联系,他们具有特殊的贸易才能,并拥有一定数量的金属财富。在年轻的共和国中,人们普遍认为,只有通过定期注入“新血”才能实现商业的发展”。
因此,荷兰欢迎犹太人的到来,更多是出于犹太人在商业和经济上能够给荷兰带来利益的考量,在宗教事物方面,共和国还没有公开宣布现代的宽容观念,当然也没有公开承认涉及灵魂的所有事情的完全自由。但是共和国没有故意迫害那些暗中寻找不同于改革了的教会的灵魂得救方法的人。
荷兰的宗教宽容首先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荷兰较为开放包容的大多数代表都分布在荷兰西北部沿海省份。上艾瑟尔或格罗宁根等靠近内陆的其他省份的宗教秩序更接近德国教会的模式。那些拥有良好港口的城市以及发达的海外贸易事业使西北部沿海省份更加开放和自由,能够接受和包容宗教的多元化,阿姆斯特丹因此能够成为荷兰宗教宽容的典范。
其次,荷兰的宗教宽容不是基于意识形态,而是“情感、传统和权宜之计的混合体”。所谓“情感”即荷兰对于从西班牙统治中逃离出来的人的包容与接纳,拥有人道主义的关怀;所谓“传统”即尼德兰地区从自然环境、经济和政治传统中形成的对人的价值的重视:
所谓“权宜之计”即荷兰与西班牙在战争状态下,荷兰联省对选择来到此处的新基督徒或秘密犹太人的妥协。我们很难清楚地了解宽容捍卫者实际上想要什么样的社会和宗教秩序,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这些人的到来不仅可以增加人口,而且对经济的发展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尤其是西班牙对荷兰航线实行封锁禁运时期。
早在尼德兰北部省份反叛西班牙之前,尼德兰南部城市安特卫普就已经吸引了不少逃离伊比利亚半岛宗教裁判所迫害的秘密犹太人至此参与到西班牙和葡萄牙海外殖民地产品的处理和分销贸易中来,并且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秘密犹太人社区。在16世纪,安特卫普就像欧洲的“中转港”一般,成为汉萨同盟及伊比利亚海外殖民地原料、产品的集散与连接中心。
然而不幸的是,年,“西班牙的复仇”给安特卫普带来沉重的打击。年西班牙军队对安特卫普的围困和占领使得许多商业公司或迁移、或破产。部分新基督徒和秘密犹太人来到了尼德兰北部的泽兰省和荷兰省,但在此时他们更多去到了德国的商业重镇一汉堡。
但荷兰所拥有的地理优势和海洋贸易的经济基础,仍然吸引了不少商人定居于此,通过海上禁运的漏洞及其个人广阔的贸易关系网,依靠他们强大的海上力量和拥有的廉价的运费和商业企业,成为北欧国际贸易的主要垄断者”。
阿姆斯特丹的成长如此之迅速,年1月,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开业,大大简化了贸易收支问题。这种发展标志着阿姆斯特丹取代安特卫普成为欧洲西北部贸易中心。
除伊比利亚国家外,荷兰同样拥有强大的海外殖民力量,荷兰在与西班牙的斗争中建立起强大的海军,殖民地商品贸易发展迅速,这一情况不仅为当地的犹太人以及犹太移民提供了无与伦比的机会,而且还特别为具有各种背景的经验丰富的商人提供了机会。拥有广泛商业联系的职业犹太商人可以在荷兰这一欧洲最重要的金融市场中发挥作用。
荷兰的宗教宽容与经济吸引力,在16世纪末期是推动塞法尔迪犹太人移居荷兰的重要拉力。只是,荷兰共和国从未公开宣称宗教宽容,也从未以法律形式将宗教宽容这一理念形成法理要求,所以在这两种拉力中,经济因素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结言有学者表示:正是由于许多这样的犹太移民的成功故事造就了荷兰共和国拥有宽容社会的好名声。事实上在荷兰共和国,宗教宽容的政策并没有法律基础。几乎在每一个地方,那些不是归正宗信徒的人们在履行他们自己的宗教仪式方面都受到了积极的阻碍,经济因素是影响塞法尔迪犹太人早期阶段定居荷兰共和国的最关键因素。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h/6643.html